太久没有来我的空间了,终于没有朋友再继续等在这里了~~~
我不是个懒孩子,可是越久不写,越不敢继续写下去。
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由校园嫩草摇身一变成为社会新鲜人的样子,然,幻想总是充满新奇美好,色彩瑰丽,而现实残酷。
我们怀揣形形色色所谓理想,逃出生天般扔掉旧书本、旧衣裳甚至旧恋情,懵懵懂懂又自以为是的一头扎进这光怪陆离的所谓“社会”。
我们满腔热情,千里迢迢,
此去经年。
久慕花园城市杭州“人间天堂”之美名,落脚西子湖畔,
一边打造梦想般打一份工,一边品茗、散步,享受生活。
时光流转,莺黄柳翠,桃粉桂香,眼见着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仿佛西子湖风只那么轻轻一拂,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时间是一把尺子,可以丈量的是生活,其余的是永恒。
在杭州孤寂的奋斗一年后换来现在这样的生活:
每月1100元房租租下一套实用面积28平米的小房子,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如果休息不用加班,
天晴时,一茶,一座,一室阳光,
天阴时,拉上唯美的大落地窗帘,香甜入梦~~~
我住在京杭大运河畔的第一排老房子,每天不分昼夜,有各式各样的船载着各式各样的货物或者游客经过,
马达声、排水声不绝于耳~~~
然而河畔的柳树红花作证,这就是历史的声音!
就在这一声声轰鸣中,千百年历史呼啸而过,
我的每一声叹息,也将伴随着运河的风和呼啸的马达声,不可避免的卷入这历史的长河~~~
一年多过去了,我貌似拥有了白领的生活,但心里:
意归去,何时归去?
何时?归去~~~
金笙再次从梦中醒来的时候,自己竟分不清黑夜还是白天。按照生物钟,现在应该是早上,但,外面天黑戚戚一片,且电闪雷鸣,暴雨纷飞。充耳雨落哗哗声。金笙顿感胸闷气短,突然心如刀割般疼痛,却不明所以。他从来讨厌雷雨天,似天生的般。他迅速下床,跑出卧室。冲进浴室,浴缸里的水还冒着芬芳的热气,水雾弥漫整间浴室,洁白的浴巾静静的搭在旁边。接着,金笙跌跌撞撞的冲进厨房,餐桌上早餐依旧齐全,旁边依旧有张便签,金笙不知道为什么,这次走过去拿起便签的脚步异常沉重,似乎预感到在那张薄薄的纸片上,看到的将是不同寻常的东西。洁白的便签纸上依然是雅妮清秀娟丽的字:笙:昨夜,暴雨倾盆,我辗转反侧,彻夜未眠。回想了很多我们的事。和你一起三年有余,最初的热情跟坚持,已经在现实中渐渐消磨殆尽。我一直认为,只要我坚持,只要我做的足够好,就能够感动你,总有一天,不仅住进你的房子,而且住进你的心里。然而,我忽略了你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和自我的内心世界。你出不来,穷我全部青春,全部力量也无法把你拉出来或者让你容纳我。我用尽全心全力,每天脑子里全都是你的人和你的事,从你早晨起床到你夜晚入梦,我不放过你的任何习惯、任何爱好,一切都替你考虑到,一切都在你需要之前为你准备好。我觉得我爱得失去自我,迷失自己爱你的原因。我似乎不是为了得到你的爱而爱你了。现在想来,那不是我要的。我要你的关注,你的牵挂,你的温存。这很难吗?但是,你回想一下,三年来,你没有主动吻过我一次,知道吗?每次要求你吻我的心情,是多么苦涩,多么无奈!我自认为是个值得爱的女子,但是,每天却要向一个我爱的男子索吻。真的是太不堪的一件事!我感觉得到,我的爱像一张细密的网,紧紧地把你束缚住。让你不自由,让你喘不过气了。其实何必呢?我如此用力爱,却换不来你的幸福甜蜜感觉,而是身心疲惫。其实,我也累了。昨晚,我好好想了想,也许我们是走进了一个误区,我们其实不合适。我们是在对的时候遇到了错的人,如此而已。我要得那么少,只要你的一点关注,一丝牵挂,甚至只要你一个主动的吻,但是你给不起。而我给得那么多,我的青春,我的整个身心,甚至我的所有注意力,但是你不需要。我明白,我的付出不是你心里真正需要的东西。可是,金笙,你到底需要什么?你自己知道吗?请原谅,我不能坚持到最后了。归根结底,我还是个理智、成熟的人。三年又三年,我们有几个三年的青春能够空耗呢?既然不是合适的人选,就放爱一条生路,放你自由,也放过我自己。给大家一个重新选择幸福的机会。我希望自己这一生是幸福的,也希望你是的。在我全心全力爱你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幸福而无悔的。现在放手依然是为了追求幸福而无悔的。希望你从此解脱,认清你自己究竟要什么,然后去追求。三年来,我一直付出,从来没有对你要求过什么,也凡事都与你商量,以你的意见为准,从来没有自作主张过什么。这次,是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我自作主张搬走了你的三生竹,就算留给我作纪念吧。三年来,我感觉得到他们离你的内心世界最近,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在这个家中只有这一件东西可以真正算作是你的东西,其他的东西都无法代表你,所以,我托运走了这些竹,作为我永远的纪念,看到它们就会想到你。我会像你一样细心的照顾它们,爱惜它们如你。祝好!珍重!雅妮今笙看完雅妮的信,百感交集。三年的时光一幕幕在眼前上映,就像电影片断般清晰如昨。然而,雅妮的一句话,精辟的总结了两个人的关系。他们不合适到“我给得那么多,可是你不需要;我要得那么少,可是你给不起。”的地步。一道闪电划过天际,阴暗的屋子瞬间亮了一下,又恢复昏暗。金笙突然像想起什么一样发疯的跑到客厅落地窗前。他找到了一早晨心神不宁的原因——没有看到幺儿,幺儿是在一个这样的暴雨天来到他的生活的,他们一见如故,又是这样一个暴雨天。他担心幺儿会害怕。落地窗前空空如也,往日欣欣向荣的翠竹荡然无存,亦不见幺儿的影踪。幺儿平时只趴在三生竹下面,不会在别处。幺儿不见了,幺儿不见了!金笙惊慌失措,迅速将整间公寓翻找一遍,不停的一边到处跑,一边大喊幺儿的名字。雨,渐渐停了下来,天空也渐渐亮了起来。雨后的凉风和泥土的芳香阵阵袭进金笙混乱而惊慌失措的灵魂,这种感觉是他有生之年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他从不曾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为了什么人或事如此紧张,甚至痛心过。难道只是为了一只猫?陪伴、照顾自己三年多的雅妮走了,他的心里只留下一丝惆怅而已,最心爱的三生竹没了,也没有让他如此失落,金笙此刻清晰的知道自己为了什么难过,是幺儿,不是雅妮的走和三生竹的失去。可是,三生竹?金笙跑回客厅的落地窗前,愣愣的望着之前三生竹摆放的地方,那片翠绿如今被透明所代替,一眼望去社区的街道清晰可见,金笙呆住了,是的。三生竹没有了,幺儿,自然不会再留在这里。他记起那也是一个雨夜,幺儿寻三生竹而来,之后她也只愿意趴在这片竹之下,现在,竹不见了,她自然会如那个雨夜神秘的来那般神秘的消失。
金笙失落的倒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从不知道,失去竟是这么痛的一回事儿。日子,一天天浑浑噩噩的过去。金笙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做两件事,一就是坐在落地窗前看当日幺儿出现的地方,等待着奇迹的出现;一就是上网搜索关于猫的一切资料。终于,奇迹没有再出现。而金笙却对一段有关猫的描述深刻印象。猫是嬗变的动物,在中国,猫并不是普遍受欢迎的宠物,因为它似乎不及狗那般忠诚,通人性。而是一味自我,养狗,它会取悦主人;而养猫,往往要主人取悦它。猫的喜怒无常,我行我素,是一般动物所不及的。它并不因为谁喂养了它而不去伤害谁,猫是没有安全感的动物,如果你让它觉得不安全或者不高兴,即使是喂养它多年的主人,也一样会被它抓伤。但是在国外,尤其是日本,猫则是最有灵性,甚至最神圣的“灵物”。它们被赋予了各种神圣的职责,有的猫司招财,有的猫司避邪,有的猫司保平安,有的猫司祈求爱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猫在人们的心里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人们对它们的感情不仅是喜爱,而是一种信仰。因此,猫也就成为了人们心目中最有灵性,也最通人性的动物。还有人说,猫的通人性可以从它的死表现出来。猫是不会死在自己家里的,它们总是会在感觉自己快要死的时候离家出走,尽量走得越远越好,让主人找不到他们,这样,主人就不必经历丧失亲人般的痛苦,而只是认为自己的猫可能走丢了,或者在外面与其它的猫交配了,因此不会再回来了。这样的心情,对主人来说,也就不是生离死别的痛苦,而更像父母嫁女儿般的心情。主人会认为,他们的猫在别处,它也许可以找到更好的归宿。金笙始终没有证实是不是所有的猫都是选择离家出走的死法,而他深深相信这种说法,因为它的幺儿,在那个雨夜后便不曾出现过。他隐约觉得没有了三生竹,幺儿将不久于人世。这种想法深深的刺痛并长久的折磨着金笙,然,却如此根深蒂固,毫不动摇。不知道多少个清晨和黄昏,交替、轮回,一如生命。金笙推掉了所有的约稿,因为他没法工作,写不出任何字。生命于他,似乎失去了意义。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太阳暖暖的照进屋子,也直直的照进了金笙的心里。没有了翠竹的屏蔽,屋外的阳光倾洒一室,给整个屋子镶了一层金色的辉煌。坐在落地窗前发呆的金笙突发奇想般,从地上一跃而起,迅速进浴室洗澡、刮胡子、刷牙,然后去卧室换衣服,出门。他像冥冥中被什么力量召唤一样,一刻不停的赶往花鸟市场。因为那缕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突然想到重新为家里添置一片三生竹,他也想,找回来三生竹,也许就能够找回他的幺儿。花鸟市场,在明媚的午后,热闹非凡。“姐,你说我们今天能够找到我要找的竹吗?”说话的女孩儿大约二十多岁的模样,身形纤细,体态优雅,皮肤雪白,不用开口,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就似会说话般,楚楚动人。一头乌黑顺滑的直发惹人怜爱的垂在肩后,随风轻轻摆动。像舞蹈的精灵。“这里是全市最大的花鸟市场了,如果果真有你说的那种竹,就一定能在这里找得到。”被称作姐姐的女子笑眯眯的回答道,这个幺妹是从小被宠坏了的,说想要什么就一定要找得到呢。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一个卖竹的摊位前,小手轻轻的抚摸着那翠绿的竹叶,仰起脸天真地问摊主伯伯:“这是什么竹呀?是我爸爸说的富贵竹吗?”摊主伯伯笑得花白胡子抖三抖:“哈哈!小姑娘,你爸爸是个爱竹人呀?”“嗯!”小女孩想了想用力点点头,模样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上前捏一捏她的小脸,看是否能捏出水来。也引来周围很多好奇的人看她。“伯伯的这些竹,不是富贵竹,它们有自己的名字,叫……”“三生竹!”“三生竹!”异口同声,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同时截断老伯的话。惊讶的,他们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四目相对时,时光仿佛凝注,这一望,又仿佛过了一百年。金笙记得,无数次在梦中,有这样一双灵动的眼睛和这样一个苍白而消瘦的小脸,总能勾起他的无限怜惜。像是守了一生一世的梦终于成真,金笙鼻子酸得有想哭的冲动,仅为那样一个眼神而已。而女孩子,深深地笑开了,那笑容像午后的阳光般灿烂多娇,那么轻易的融化对面的人一颗冰封的心。“你也认得三生竹?”女孩儿开心地问,像是遇到了知音。金笙浅笑得点点头。“我很喜欢它们!它们是我的!”女孩儿撒娇的笑着说,“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它们,你不能跟我抢啊!”金笙从未遇见这么阳光,这么温暖的女子,她的娇纵丝毫不加掩饰,不惹人厌烦,只会让人想要宠她,答应她的每一句话。看着她的感觉与梦中那么熟悉,但没有梦中的那份缠绵而不知所谓的痛苦纠缠,只有无限的舒畅。金笙曾一直以为,这双眼睛是会让他痛苦的无法割舍的,没有想到,现实中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这么得让人身心舒畅!也许这就是梦与现实的差别,而这项差别,实实在在让人暖心。“你叫什么名字?”金笙打心底暖暖的笑开来。“幺儿!”女孩子丝毫没有害羞,干脆的答道,“我在家中排行老幺,因此我的名字就叫幺儿。是不是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就不跟我抢这三生竹了?”“呵呵……”金笙轻笑出声,为她的天真、可爱,也为她的名字。“我不会跟你抢三生竹的,它们是你的了。但,你将是我的!记住,我的名字叫金笙。”如宣誓般,金笙笑了。 (终)
公元2006年 夏这个季节的雨,总是缠缠绵绵,了无绝期似的。而且,总是偏爱夜间落雨。昨夜,一场雷雨交加,又不知道催落多少花叶。金笙,是位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在这座环境优雅的小区内置一套别致的公寓,与相交多年的女友同住,平日里除了爬格子孵字,最大的嗜好就是养竹。在他的公寓那面宽敞的玻璃墙前,养着整阳台的青竹。清晨醒来,金笙习惯性的来到那片青竹前注目凝思,这片竹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是他的整个心灵空间。不知道为什么,他天生就爱竹,似前世的记忆般痴缠到今生,记不起,又忘不掉。他所有的情感和创作的灵感都来源于对竹的痴迷。只有在着这片青竹面前,他的心才能安静下来,他的思想才属于自己。金笙正立在玻璃窗墙前凝思,女友雅妮慵懒的自背后双手环住他的腰,舒服得将头枕在他的肩上。“笙,你又在想什么?”“没什么,昨夜又落雨,今晨的空气分外新鲜。”“嘻嘻……”雅妮轻笑出声,“你怎么可能隐瞒得了我?你哪里是在呼吸新鲜空气呢?连窗子都没有打开呢!你又在和你的小竹子们说心里话了,对不对?笙,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虽然住进了你的家,但一直住不进你的心里去,我是知道的。你有一个不允许任何人接近的内心世界,那是你自己的地方。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要什么。什么时候我能进到你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完整的你呢?”金笙不答反笑:“雅妮,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它们有名字的,不要再叫它们小竹子,”金笙微笑着回过头来,拉下雅妮的手,专注的对她说,“他们叫做三生竹。”与雅妮相识三年有余,她是金笙见过的最温柔、体贴,又懂事的女子。她的工作是插画家。起初是杂志社安排雅妮专门为金笙的小说插图,两人才认识的。合作三年有余,无论在事业上,还是生活上,两个人都算是默契的。金笙是忧郁而沉静的男子,雅妮是聪慧而温婉的女子,雅妮对金笙的一片痴情是所有圈里人有目共睹的。在大家眼中,他们就是天下最令人羡慕的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神仙眷侣了。然,金笙总是觉得两个人生活,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生活是舒适的,但似乎没有爱的滋味。他知道雅妮有多么爱他、迁就他,但自己却总是无法倾心付出,似乎心里总隔着些什么,又说不清隔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他没有对雅妮以外的任何女子动过心,那么,他的心里到底隔着什么呢?难道真的是心底那份看不见、摸不着、记不起又忘不掉的前世?“看!”雅妮推推神游的金笙,“最近小区里的野猫越来越多了。电台也总是播报,由于野猫过度繁殖,已经造成了城市生活的诸多不便,有关部门应该出面管理了。”金笙顺着雅妮的视线看到了蜷缩在窗外的那只苍白消瘦的小猫。由于金笙的公寓在一楼,窗外就是小区的庭院,平日里邻居们也经常经过窗前而被这片翠竹吸引住视线,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是有野猫对这片三生竹感兴趣,这还是头一回。金笙第一次看那只猫,就感觉自己的心被深深的撼动,他明显的感觉到这只猫对他的三生竹有同样的痴迷般,那种注目凝视这片竹的眼神,如同自己的影子。金笙深深地看着那只楚楚可怜的猫儿,似乎淋了一夜雨,受了惊吓。“它会不会饿了?”雅妮问着金笙,“我去喂喂它吧。”说着雅妮进厨房拿了些剩饭来到庭院。“咪咪,”雅妮逗弄着猫儿,“咪咪,你一定饿了吧?来,吃点东西吧。”猫儿纹丝不动的仍然注视着那片竹,什么反应也没有。“咪咪,咪咪……”雅妮不甘心的继续叫着。金笙走出庭院,看着雅妮欲喂小猫不成,心里突然又一丝牵动,他看到了雪白的小猫的嘴角有一绺鲜红的毛,这是绝对不常见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绺毛似一把利剑般深深的刺痛金笙的心。痛得他几乎站不稳,是什么?是什么让他如此心痛?“咪咪,吃东西了。”雅妮还在继续哄着猫咪。“幺儿,叫它幺儿吧。”金笙脱口而出,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叫出这样一个名字来。“幺儿?”雅妮回头疑惑地看着金笙,“金笙,这是你给猫咪取的名字吗?”雅妮知道,“幺儿”这个名字是金笙最近一部长篇小说女主人公的名字。“嗯,就叫它幺儿吧。”金笙一边说着,一边从雅妮手中接过食物蹲到小猫的身前,“幺儿,饿吗?”小猫奇迹般的转过头,楚楚可怜的眼神中似乎凝着泪,“喵……喵……”(将军……将军……)幺儿想说话,但不管她怎么努力,发出的声音总是猫叫。我这是在哪里?四哥呢?李婶呢?钱叔呢?那一声雷,只记得那一声雷让我的身体好痛,然后再醒来就是这个陌生的世界了,远远的就看到这大片的三生竹,像是将军把翠竹园搬来了这里一样,没有想到,竟然还遇到和将军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听旁边的女子叫他“金笙”。可是,我只想叫他一声“相公”!幺儿在心底呐喊。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嘿!它回头了,它回头了!”雅妮兴奋的叫着,“让我来喂喂它!”雅妮抢过金笙手中的食物,“幺儿,吃饭了。乖!吃饭了啊。”幺儿只注视着金笙,毫无反应。金笙默默的取回食物,放在幺儿面前,什么也不说,只伸出手抚摸着幺儿浑身雪白的毛,特别恋恋不舍的用拇指来回摸着它嘴角那绺鲜红。幺儿低下头,吃起食物来。“天!笙,它只要你喂!幺儿只要你喂的,你们有缘。”金笙笑了,“喵……”幺儿也应景得叫了一声。逗得雅妮开心地笑起来。金笙把幺儿抱回家眷养起来,幺儿只爱蹲在那片三生竹下面,静静地看着金笙。清晨,金笙早起浇竹,雅妮穿着睡衣从后面搂住他,“笙,你最近早起晚睡。有什么心事?”“没什么,”金笙没有多说,技巧的摆脱雅妮的缠抱,蹲下来给幺儿喝水。幺儿乖巧的喝着。“嘻!笙,最近你跟幺儿相处胜过我。”雅妮言者无心。金笙听者有意,他喂幺儿的手明显的顿了顿,回头看着雅妮勉强微笑着说:“怎么这么说呢?她只是一只猫儿。”“呵呵!”雅妮笑了,“是呀!我开玩笑的,你紧张什么呢?它只是一只猫儿,但是你却每天花比陪我还多的时间来陪它,甚至照顾它。你知道吗?笙,之前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不会照顾自己,所以我为你着想一切,但是,最近看到你对幺儿的悉心,我反而一点都不担心你了。有的时候,我看着你喂它吃饭、喝水,每天给它洗澡、梳毛,跟它聊天,有时候坐在电脑前没有写作的时候都会看着它发呆,我似乎有种感觉,如果它不是一只猫儿,而是一个女人,你会很幸福了。你知道吗?笙,你每次望着幺儿发呆的时候,它也是在看你的。”雅妮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平静而理智的。她向来是冷静、知性的女子,从来不会无理取闹,从来不会蛮不讲理。因为,她的素质和涵养不允许她做那么没营养且不解决问题的事情。金笙站起身,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位几乎完美的女朋友,她是最了解、最包容自己的女子,她是自己见过最美丽、最能干也最聪明的女子,她是世上最通情达理,温柔贤淑的女子。然,自己竟然没有疯狂的爱上她,如她爱自己那般。
“雅妮,你为我付出很多心思。”金笙箫的温暖和煦。雅妮笑了,“是的,但我至今不能预料和你会是什么结果。好了,不说了,我为你准备了早餐,你该吃饭了。”“谢谢!”雅妮笑笑。笑他至今还跟自己这么客气,甚至不会主动用更亲密的方式表达他的谢意。聪明如雅妮,她知道那是因为金笙没有爱她那般炙烈的缘故。幺儿每天看着金笙与雅妮的生活。渐渐的心情由焦急、无助变得平静、淡然。雅妮不同于芊莹夫人般心机深重、心狠手辣,但雅妮是一个有力量的女子,她是那么柔弱又那么坚定,她为金笙做一切事情,却很少言语。金笙早晨起床,喂过幺儿,便起身进浴室洗澡,如往常一样,浴缸中有雅妮为他准备好的热水、旁边搭着干燥清香的浴巾,金笙淡淡一笑,打开淋浴,迅速洗个战斗澡,杂志社在催稿子了,他根本没有时间泡浴缸。洗完澡走进厨房,桌上摆着雅妮早起准备的早餐,是雅妮最拿手的抹茶土司、抹茶优酪乳和新榨的鲜橙汁。金笙看到雅妮留在餐桌上的便签,每天用不同颜色不同花色的便签给金笙留言,是雅妮的习惯,虽然都只是些日常的嘱咐、关心,仍让雅妮觉得生活无限温馨、美好,充满情趣。金笙看着便签:笙:我走时你还沉睡的像个婴儿,浴缸放满热水,早餐都是新鲜的,你记得全都吃完,才有精力赶稿子。张编辑今天一定会来催稿了,你就说我的插画部分还没有完成,要拖两天,他不会为难你的,我今天约见了杂志社的总编谈我们下一部小说的事情,不能在家里陪你了,中午前会赶回来做午餐给你。记得想我哦!妮金笙其实对这些精心制作的西餐早点不是太感兴趣,只是碍于雅妮总是不厌其烦的为他做,也只好勉强吃,金笙仍是偏爱中餐的。但是,雅妮总是说她的配餐营养均衡,对健康有好处,也是一片好意的。金笙无奈的笑着摇摇头,喝了杯橙汁,看了看抹茶土司,拿起一片又放下,着实没有什么食欲。那张便签纸就那样被遗弃般的静静躺在餐桌上,等待被丢进垃圾桶。金笙坐回电脑前,望住幺儿发呆,从幺儿住进他的生活,这就成了他的习惯,如果雅妮不说,他自己还没有发觉,不知不觉,幺儿已经住进他的心里,他牵挂幺儿甚至胜于雅妮,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情愫,又像是等待多年的夙愿。只有在对这幺儿那双清澈忧郁的眼睛时,他才能感觉到心情平和、安宁、踏实,即使望着幺儿发呆,都能够让他思如泉涌,灵感迸发,这是雅妮给他的束缚、周到的生活所无法达到的效果。多么神奇!指尖流转,字符纷飞于键盘间。金笙正为小说作结尾时,张编辑的电话追命般的响起。“你好!张编。”“我的金大公子啊!”张总编干这行多年,是催稿高手,早把自己装孙子这套功夫练得出神入化,让作者们听到他的苦口婆心就没了办法,“你们的稿子已经拖了一星期!不能再拖了啊!今天,雅妮小姐已经来杂志社和我们总编谈下一期的合约了,她刚见了我说她的插画部分还没有改好,要三天后才能交稿,拜托您帮忙催一下雅妮小姐吧!”“你下午来拿稿子吧。”金笙淡淡地回答,手指没有停下敲动键盘的动作,“雅妮的部分早就已经完成了,是我的部分拖了太久,不过今天上午就能截稿了,你下午可以来取稿子。”说完,金笙挂断电话,继续敲打键盘。雅妮估计得不错,如果在往常,剩下的部分金笙是需要三天才能完成的,但是,这几天对着幺儿,仿佛脑子里有许多情节流转,像亲身经历过,又像一场梦,但清晰可见。于是灵感大增,一气呵成。雅妮赶在午饭前回家, “笙!”雅妮兴高采烈的进屋,“我回来了。”金笙起身接过雅妮手中大包小包的食材,“买这么多材料,要做大餐吗?”雅妮笑得神秘:“是呀!有好消息?”金笙微笑:“你从未将坏消息带给我。”雅妮也轻笑出声,是的,事业上和生活上的烦恼,雅妮是尽量不会带回来打扰金笙的,他是专注于创作的人,仙风道骨,甚至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在雅妮心里,金笙只适合呆在温室中被照顾,然后专心创作出最唯美的作品。金笙明白雅妮的心思,也许是最初的印象造成了雅妮一直以来对他的误解,其实以前他只是对一切都不在乎,于是不关注也不用心去做,没想到这反而让雅妮以为他没有自立生活的能力。而雅妮是外表柔弱,内心坚持的人,她认定的事情就会做下去,她要好好照顾金笙,就会把他照顾得细致入微,让他没有插手的机会。多年来,金笙也习惯了承受这一切而不说破。既因为,雅妮觉得这样做是幸福的,也因为,金笙觉得没有必要破坏掉雅妮的这份幸福。“合约谈妥了吧?”金笙一边将材料放入冰箱,一边轻描淡写地问。“嗯,”雅妮点头,“过几天你结束了这一部,我们就可以着手讨论下一部了。今天我特意买了这么多好料,给你做顿好吃的庆祝!”“是应该庆祝的,”金笙笑了,“我已经完成了这一部,通知了张编下午来取稿子。”无疑,金笙的笑是迷人的,不然雅妮不会痴痴的望着他,不记得要说什么。“噢!”雅妮回过神来,脸微红,害羞得说:“怎么这么快?突然的灵感?”“是的。”雅妮的注意力被桌上的便签纸吸引,脸上划过一瞬间的黯然神伤,它还是像以往的那些一样,被金笙遗弃在桌上,等着雅妮自己回来扔掉它们。雅妮把这种交流方式想得浪漫而神圣,她认为这是她对金笙的一片心意,如果金笙亦有情于她,他就会很珍惜这些传情达意的美丽便签,会好好收藏他们,待日后拿出来翻看,将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然,金笙从来就只把它们当成一张便签,从未留下过一张,每回雅妮都觉得既然他还没有在意,那么它们就只是一张便签,没有任何意义,看过了就是垃圾,扔掉毫不可惜,而她也只是默默地继续付出,等待着,等待着有一日金笙珍惜起来。失望的神情就那么一闪而逝,雅妮迅速恢复笑容,快得让金笙没有察觉到她一刻的不开心。她将水果放在桌上,顺手将便签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动作那么干脆利落,没有半点不舍。是的,如果金笙不在乎,那么它就是一张废纸,只应该被扔掉,没有必要留下来徒增伤感。凡事都只能向前看。然,雅妮的心不是不痛的。时光荏苒,转眼间,她跟了金笙已经三年有余,一个女人的青春,是不是能够三年再三年的等待下去,等待一段未知的结局?雅妮是那么聪明,她明白金笙的心里装着另一个任何人都进不去的世界,那里才是他真正的爱。雅妮原以为,穷她整个青春的无私奉献,能够住进他的家,也能够住进他的心里。然,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金笙陌生如昨,而她自己已经迷失了自己。我还能不能继续欺骗自己下去?雅妮最近不断地问自己,即使我守得住金笙的人,我是否能够说服自己傻一点,甚至装傻一点,不去计较他的心,而这样和他守过今生?答案是那么呼之欲出,雅妮是多么冰雪聪明,多么至情至性的女子,她可以为了追求自己所爱无私奉献,自然不能够委屈自己拥有一颗空心,她知道,那样她宁可一个人,守住一分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