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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纳苏斯

暗夜精灵的宁静家园,二月十八的精神世界和情感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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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1

恋上星巴克

其实,星巴克并非高级咖啡BAR,那里的咖啡也并不特别好。
只是,人们总是会联系,看似不相干的事情,也许就那么微妙的联系起来,也就是常常被谈起的“爱屋及乌”吧!
下班之后,很多案头功夫要自己完成,不喜欢带回家,家里是休息的地方,我不习惯让工作的事情影响私人生活。毕竟我们辛苦工作也是为了好好享受生活。
因此,需要找个安静的、优雅的地方。
以前,喜欢去图书馆的自修室,或者新华书店的书吧。但最近,迷上了星巴克。
在弥漫咖啡香气的房间,背靠落地玻璃墙,都市夜景成了我的背景,好似背靠命运。
甚至会想,不如干脆到这里做兼职好了!
呵呵!好傻~~
总有数不尽的“如果~~”,总有说不完的“也许终有一天~~”,但后半句那个愿望真的能够实现吗?
抓不住的沙,放了也罢!
June 09

我要如何不想他

云儿飘进天空的胸怀
  蔷薇在春风里朵朵开
  风儿说着情话
  我要如何不想他
  
  鱼儿离不开这片大海
  人儿还在等着他回来
  燕子也有了家
  我要如何不想他
  
  望穿秋水风吹雨打
  有心栽花它不发芽
  莫等 夕阳西下点点残霞
  只剩下 无尽的牵挂
  
  鱼儿离不开这片大海
  人儿还在等着他回来
  月儿从不回答
  我要如何不想他
  
  我要~~~~如何~~~~不想他

December 12

此去经年

 

太久没有来我的空间了,终于没有朋友再继续等在这里了~~~

我不是个懒孩子,可是越久不写,越不敢继续写下去。

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由校园嫩草摇身一变成为社会新鲜人的样子,然,幻想总是充满新奇美好,色彩瑰丽,而现实残酷。

我们怀揣形形色色所谓理想,逃出生天般扔掉旧书本、旧衣裳甚至旧恋情,懵懵懂懂又自以为是的一头扎进这光怪陆离的所谓“社会”。

我们满腔热情,千里迢迢,

此去经年。

久慕花园城市杭州“人间天堂”之美名,落脚西子湖畔,

一边打造梦想般打一份工,一边品茗、散步,享受生活。

时光流转,莺黄柳翠,桃粉桂香,眼见着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仿佛西子湖风只那么轻轻一拂,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时间是一把尺子,可以丈量的是生活,其余的是永恒。

在杭州孤寂的奋斗一年后换来现在这样的生活:

每月1100元房租租下一套实用面积28平米的小房子,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如果休息不用加班,

天晴时,一茶,一座,一室阳光,

天阴时,拉上唯美的大落地窗帘,香甜入梦~~~

我住在京杭大运河畔的第一排老房子,每天不分昼夜,有各式各样的船载着各式各样的货物或者游客经过,

马达声、排水声不绝于耳~~~

然而河畔的柳树红花作证,这就是历史的声音!

就在这一声声轰鸣中,千百年历史呼啸而过,

我的每一声叹息,也将伴随着运河的风和呼啸的马达声,不可避免的卷入这历史的长河~~~

一年多过去了,我貌似拥有了白领的生活,但心里:

意归去,何时归去?

何时?归去~~~

 

September 29

很久没有来这里面对自己的情感世界,其实我也想念

今天看到一段触动神经的话,转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 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 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 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 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 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 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 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 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August 22

幺儿(大结局)

金笙再次从梦中醒来的时候,自己竟分不清黑夜还是白天。按照生物钟,现在应该是早上,但,外面天黑戚戚一片,且电闪雷鸣,暴雨纷飞。充耳雨落哗哗声。金笙顿感胸闷气短,突然心如刀割般疼痛,却不明所以。他从来讨厌雷雨天,似天生的般。他迅速下床,跑出卧室。
冲进浴室,浴缸里的水还冒着芬芳的热气,水雾弥漫整间浴室,洁白的浴巾静静的搭在旁边。接着,金笙跌跌撞撞的冲进厨房,餐桌上早餐依旧齐全,旁边依旧有张便签,金笙不知道为什么,这次走过去拿起便签的脚步异常沉重,似乎预感到在那张薄薄的纸片上,看到的将是不同寻常的东西。
洁白的便签纸上依然是雅妮清秀娟丽的字:
笙:
昨夜,暴雨倾盆,我辗转反侧,彻夜未眠。回想了很多我们的事。和你一起三年有余,最初的热情跟坚持,已经在现实中渐渐消磨殆尽。我一直认为,只要我坚持,只要我做的足够好,就能够感动你,总有一天,不仅住进你的房子,而且住进你的心里。然而,我忽略了你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和自我的内心世界。你出不来,穷我全部青春,全部力量也无法把你拉出来或者让你容纳我。我用尽全心全力,每天脑子里全都是你的人和你的事,从你早晨起床到你夜晚入梦,我不放过你的任何习惯、任何爱好,一切都替你考虑到,一切都在你需要之前为你准备好。我觉得我爱得失去自我,迷失自己爱你的原因。我似乎不是为了得到你的爱而爱你了。现在想来,那不是我要的。我要你的关注,你的牵挂,你的温存。这很难吗?但是,你回想一下,三年来,你没有主动吻过我一次,知道吗?每次要求你吻我的心情,是多么苦涩,多么无奈!我自认为是个值得爱的女子,但是,每天却要向一个我爱的男子索吻。真的是太不堪的一件事!
我感觉得到,我的爱像一张细密的网,紧紧地把你束缚住。让你不自由,让你喘不过气了。其实何必呢?我如此用力爱,却换不来你的幸福甜蜜感觉,而是身心疲惫。其实,我也累了。昨晚,我好好想了想,也许我们是走进了一个误区,我们其实不合适。我们是在对的时候遇到了错的人,如此而已。
我要得那么少,只要你的一点关注,一丝牵挂,甚至只要你一个主动的吻,但是你给不起。而我给得那么多,我的青春,我的整个身心,甚至我的所有注意力,但是你不需要。我明白,我的付出不是你心里真正需要的东西。可是,金笙,你到底需要什么?你自己知道吗?
请原谅,我不能坚持到最后了。归根结底,我还是个理智、成熟的人。三年又三年,我们有几个三年的青春能够空耗呢?既然不是合适的人选,就放爱一条生路,放你自由,也放过我自己。给大家一个重新选择幸福的机会。我希望自己这一生是幸福的,也希望你是的。在我全心全力爱你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幸福而无悔的。现在放手依然是为了追求幸福而无悔的。希望你从此解脱,认清你自己究竟要什么,然后去追求。
三年来,我一直付出,从来没有对你要求过什么,也凡事都与你商量,以你的意见为准,从来没有自作主张过什么。这次,是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我自作主张搬走了你的三生竹,就算留给我作纪念吧。三年来,我感觉得到他们离你的内心世界最近,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在这个家中只有这一件东西可以真正算作是你的东西,其他的东西都无法代表你,所以,我托运走了这些竹,作为我永远的纪念,看到它们就会想到你。我会像你一样细心的照顾它们,爱惜它们如你。
祝好!珍重!
雅妮
今笙看完雅妮的信,百感交集。三年的时光一幕幕在眼前上映,就像电影片断般清晰如昨。然而,雅妮的一句话,精辟的总结了两个人的关系。他们不合适到“我给得那么多,可是你不需要;我要得那么少,可是你给不起。”的地步。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阴暗的屋子瞬间亮了一下,又恢复昏暗。金笙突然像想起什么一样发疯的跑到客厅落地窗前。他找到了一早晨心神不宁的原因——没有看到幺儿,幺儿是在一个这样的暴雨天来到他的生活的,他们一见如故,又是这样一个暴雨天。他担心幺儿会害怕。落地窗前空空如也,往日欣欣向荣的翠竹荡然无存,亦不见幺儿的影踪。幺儿平时只趴在三生竹下面,不会在别处。
幺儿不见了,幺儿不见了!
金笙惊慌失措,迅速将整间公寓翻找一遍,不停的一边到处跑,一边大喊幺儿的名字。
雨,渐渐停了下来,天空也渐渐亮了起来。雨后的凉风和泥土的芳香阵阵袭进金笙混乱而惊慌失措的灵魂,这种感觉是他有生之年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他从不曾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为了什么人或事如此紧张,甚至痛心过。难道只是为了一只猫?陪伴、照顾自己三年多的雅妮走了,他的心里只留下一丝惆怅而已,最心爱的三生竹没了,也没有让他如此失落,金笙此刻清晰的知道自己为了什么难过,是幺儿,不是雅妮的走和三生竹的失去。可是,三生竹?
金笙跑回客厅的落地窗前,愣愣的望着之前三生竹摆放的地方,那片翠绿如今被透明所代替,一眼望去社区的街道清晰可见,金笙呆住了,是的。三生竹没有了,幺儿,自然不会再留在这里。他记起那也是一个雨夜,幺儿寻三生竹而来,之后她也只愿意趴在这片竹之下,现在,竹不见了,她自然会如那个雨夜神秘的来那般神秘的消失。

 

 

 

 

 

 

 

金笙失落的倒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从不知道,失去竟是这么痛的一回事儿。
日子,一天天浑浑噩噩的过去。金笙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做两件事,一就是坐在落地窗前看当日幺儿出现的地方,等待着奇迹的出现;一就是上网搜索关于猫的一切资料。
终于,奇迹没有再出现。而金笙却对一段有关猫的描述深刻印象。
猫是嬗变的动物,在中国,猫并不是普遍受欢迎的宠物,因为它似乎不及狗那般忠诚,通人性。而是一味自我,养狗,它会取悦主人;而养猫,往往要主人取悦它。猫的喜怒无常,我行我素,是一般动物所不及的。它并不因为谁喂养了它而不去伤害谁,猫是没有安全感的动物,如果你让它觉得不安全或者不高兴,即使是喂养它多年的主人,也一样会被它抓伤。
但是在国外,尤其是日本,猫则是最有灵性,甚至最神圣的“灵物”。它们被赋予了各种神圣的职责,有的猫司招财,有的猫司避邪,有的猫司保平安,有的猫司祈求爱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猫在人们的心里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人们对它们的感情不仅是喜爱,而是一种信仰。因此,猫也就成为了人们心目中最有灵性,也最通人性的动物。还有人说,猫的通人性可以从它的死表现出来。猫是不会死在自己家里的,它们总是会在感觉自己快要死的时候离家出走,尽量走得越远越好,让主人找不到他们,这样,主人就不必经历丧失亲人般的痛苦,而只是认为自己的猫可能走丢了,或者在外面与其它的猫交配了,因此不会再回来了。这样的心情,对主人来说,也就不是生离死别的痛苦,而更像父母嫁女儿般的心情。主人会认为,他们的猫在别处,它也许可以找到更好的归宿。
金笙始终没有证实是不是所有的猫都是选择离家出走的死法,而他深深相信这种说法,因为它的幺儿,在那个雨夜后便不曾出现过。他隐约觉得没有了三生竹,幺儿将不久于人世。这种想法深深的刺痛并长久的折磨着金笙,然,却如此根深蒂固,毫不动摇。
不知道多少个清晨和黄昏,交替、轮回,一如生命。金笙推掉了所有的约稿,因为他没法工作,写不出任何字。生命于他,似乎失去了意义。
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太阳暖暖的照进屋子,也直直的照进了金笙的心里。没有了翠竹的屏蔽,屋外的阳光倾洒一室,给整个屋子镶了一层金色的辉煌。坐在落地窗前发呆的金笙突发奇想般,从地上一跃而起,迅速进浴室洗澡、刮胡子、刷牙,然后去卧室换衣服,出门。他像冥冥中被什么力量召唤一样,一刻不停的赶往花鸟市场。因为那缕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突然想到重新为家里添置一片三生竹,他也想,找回来三生竹,也许就能够找回他的幺儿。
花鸟市场,在明媚的午后,热闹非凡。
“姐,你说我们今天能够找到我要找的竹吗?”说话的女孩儿大约二十多岁的模样,身形纤细,体态优雅,皮肤雪白,不用开口,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就似会说话般,楚楚动人。一头乌黑顺滑的直发惹人怜爱的垂在肩后,随风轻轻摆动。像舞蹈的精灵。
“这里是全市最大的花鸟市场了,如果果真有你说的那种竹,就一定能在这里找得到。”被称作姐姐的女子笑眯眯的回答道,这个幺妹是从小被宠坏了的,说想要什么就一定要找得到呢。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一个卖竹的摊位前,小手轻轻的抚摸着那翠绿的竹叶,仰起脸天真地问摊主伯伯:“这是什么竹呀?是我爸爸说的富贵竹吗?”
摊主伯伯笑得花白胡子抖三抖:“哈哈!小姑娘,你爸爸是个爱竹人呀?”
“嗯!”小女孩想了想用力点点头,模样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上前捏一捏她的小脸,看是否能捏出水来。也引来周围很多好奇的人看她。
“伯伯的这些竹,不是富贵竹,它们有自己的名字,叫……”
“三生竹!”
“三生竹!”异口同声,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同时截断老伯的话。
惊讶的,他们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四目相对时,时光仿佛凝注,这一望,又仿佛过了一百年。金笙记得,无数次在梦中,有这样一双灵动的眼睛和这样一个苍白而消瘦的小脸,总能勾起他的无限怜惜。
像是守了一生一世的梦终于成真,金笙鼻子酸得有想哭的冲动,仅为那样一个眼神而已。而女孩子,深深地笑开了,那笑容像午后的阳光般灿烂多娇,那么轻易的融化对面的人一颗冰封的心。
“你也认得三生竹?”女孩儿开心地问,像是遇到了知音。
金笙浅笑得点点头。
“我很喜欢它们!它们是我的
!”女孩儿撒娇的笑着说,“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它们,你不能跟我抢啊!”
金笙从未遇见这么阳光,这么温暖的女子,她的娇纵丝毫不加掩饰,不惹人厌烦,只会让人想要宠她,答应她的每一句话。看着她的感觉与梦中那么熟悉,但没有梦中的那份缠绵而不知所谓的痛苦纠缠,只有无限的舒畅。金笙曾一直以为,这双眼睛是会让他痛苦的无法割舍的,没有想到,现实中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这么得让人身心舒畅!也许这就是梦与现实的差别,而这项差别,实实在在让人暖心。
“你叫什么名字?”金笙打心底暖暖的笑开来。
“幺儿!”女孩子丝毫没有害羞,干脆的答道,“我在家中排行老幺,因此我的名字就叫幺儿。是不是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就不跟我抢这三生竹了?”
“呵呵……”金笙轻笑出声,为她的天真、可爱,也为她的名字。“我不会跟你抢三生竹的,它们是你的了。但,你将是我的!记住,我的名字叫金笙。”如宣誓般,金笙笑了。
                                                                                   (终)

August 21

幺儿(十)

公元2006年 夏
这个季节的雨,总是缠缠绵绵,了无绝期似的。而且,总是偏爱夜间落雨。昨夜,一场雷雨交加,又不知道催落多少花叶。
金笙,是位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在这座环境优雅的小区内置一套别致的公寓,与相交多年的女友同住,平日里除了爬格子孵字,最大的嗜好就是养竹。
在他的公寓那面宽敞的玻璃墙前,养着整阳台的青竹。
清晨醒来,金笙习惯性的来到那片青竹前注目凝思,这片竹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是他的整个心灵空间。不知道为什么,他天生就爱竹,似前世的记忆般痴缠到今生,记不起,又忘不掉。他所有的情感和创作的灵感都来源于对竹的痴迷。只有在着这片青竹面前,他的心才能安静下来,他的思想才属于自己。
金笙正立在玻璃窗墙前凝思,女友雅妮慵懒的自背后双手环住他的腰,舒服得将头枕在他的肩上。“笙,你又在想什么?”
“没什么,昨夜又落雨,今晨的空气分外新鲜。”
“嘻嘻……”雅妮轻笑出声,“你怎么可能隐瞒得了我?你哪里是在呼吸新鲜空气呢?连窗子都没有打开呢!你又在和你的小竹子们说心里话了,对不对?笙,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虽然住进了你的家,但一直住不进你的心里去,我是知道的。你有一个不允许任何人接近的内心世界,那是你自己的地方。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要什么。什么时候我能进到你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完整的你呢?”
金笙不答反笑:“雅妮,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它们有名字的,不要再叫它们小竹子,”金笙微笑着回过头来,拉下雅妮的手,专注的对她说,“他们叫做三生竹。”
与雅妮相识三年有余,她是金笙见过的最温柔、体贴,又懂事的女子。她的工作是插画家。起初是杂志社安排雅妮专门为金笙的小说插图,两人才认识的。合作三年有余,无论在事业上,还是生活上,两个人都算是默契的。金笙是忧郁而沉静的男子,雅妮是聪慧而温婉的女子,雅妮对金笙的一片痴情是所有圈里人有目共睹的。在大家眼中,他们就是天下最令人羡慕的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神仙眷侣了。然,金笙总是觉得两个人生活,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生活是舒适的,但似乎没有爱的滋味。他知道雅妮有多么爱他、迁就他,但自己却总是无法倾心付出,似乎心里总隔着些什么,又说不清隔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他没有对雅妮以外的任何女子动过心,那么,他的心里到底隔着什么呢?难道真的是心底那份看不见、摸不着、记不起又忘不掉的前世?
“看!”雅妮推推神游的金笙,“最近小区里的野猫越来越多了。电台也总是播报,由于野猫过度繁殖,已经造成了城市生活的诸多不便,有关部门应该出面管理了。”
金笙顺着雅妮的视线看到了蜷缩在窗外的那只苍白消瘦的小猫。由于金笙的公寓在一楼,窗外就是小区的庭院,平日里邻居们也经常经过窗前而被这片翠竹吸引住视线,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是有野猫对这片三生竹感兴趣,这还是头一回。金笙第一次看那只猫,就感觉自己的心被深深的撼动,他明显的感觉到这只猫对他的三生竹有同样的痴迷般,那种注目凝视这片竹的眼神,如同自己的影子。金笙深深地看着那只楚楚可怜的猫儿,似乎淋了一夜雨,受了惊吓。
“它会不会饿了?”雅妮问着金笙,“我去喂喂它吧。”
说着雅妮进厨房拿了些剩饭来到庭院。
“咪咪,”雅妮逗弄着猫儿,“咪咪,你一定饿了吧?来,吃点东西吧。”
猫儿纹丝不动的仍然注视着那片竹,什么反应也没有。
“咪咪,咪咪……”雅妮不甘心的继续叫着。
金笙走出庭院,看着雅妮欲喂小猫不成,心里突然又一丝牵动,他看到了雪白的小猫的嘴角有一绺鲜红的毛,这是绝对不常见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绺毛似一把利剑般深深的刺痛金笙的心。痛得他几乎站不稳,是什么?是什么让他如此心痛?
“咪咪,吃东西了。”雅妮还在继续哄着猫咪。
“幺儿,叫它幺儿吧。”金笙脱口而出,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叫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幺儿?”雅妮回头疑惑地看着金笙,“金笙,这是你给猫咪取的名字吗?”雅妮知道,“幺儿”这个名字是金笙最近一部长篇小说女主人公的名字。
“嗯,就叫它幺儿吧。”金笙一边说着,一边从雅妮手中接过食物蹲到小猫的身前,“幺儿,饿吗?”
小猫奇迹般的转过头,楚楚可怜的眼神中似乎凝着泪,“喵……喵……”(将军……将军……)幺儿想说话,但不管她怎么努力,发出的声音总是猫叫。我这是在哪里?四哥呢?李婶呢?钱叔呢?那一声雷,只记得那一声雷让我的身体好痛,然后再醒来就是这个陌生的世界了,远远的就看到这大片的三生竹,像是将军把翠竹园搬来了这里一样,没有想到,竟然还遇到和将军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听旁边的女子叫他“金笙”。可是,我只想叫他一声“相公”!幺儿在心底呐喊。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嘿!它回头了,它回头了!”雅妮兴奋的叫着,“让我来喂喂它!”雅妮抢过金笙手中的食物,“幺儿,吃饭了。乖!吃饭了啊。”
幺儿只注视着金笙,毫无反应。
金笙默默的取回食物,放在幺儿面前,什么也不说,只伸出手抚摸着幺儿浑身雪白的毛,特别恋恋不舍的用拇指来回摸着它嘴角那绺鲜红。幺儿低下头,吃起食物来。
“天!笙,它只要你喂!幺儿只要你喂的,你们有缘。”
金笙笑了,“喵……”幺儿也应景得叫了一声。逗得雅妮开心地笑起来。
金笙把幺儿抱回家眷养起来,幺儿只爱蹲在那片三生竹下面,静静地看着金笙。

清晨,金笙早起浇竹,雅妮穿着睡衣从后面搂住他,“笙,你最近早起晚睡。有什么心事?”
“没什么,”金笙没有多说,技巧的摆脱雅妮的缠抱,蹲下来给幺儿喝水。幺儿乖巧的喝着。
“嘻!笙,最近你跟幺儿相处胜过我。”雅妮言者无心。
金笙听者有意,他喂幺儿的手明显的顿了顿,回头看着雅妮勉强微笑着说:“怎么这么说呢?她只是一只猫儿。”
“呵呵!”雅妮笑了,“是呀!我开玩笑的,你紧张什么呢?它只是一只猫儿,但是你却每天花比陪我还多的时间来陪它,甚至照顾它。你知道吗?笙,之前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不会照顾自己,所以我为你着想一切,但是,最近看到你对幺儿的悉心,我反而一点都不担心你了。有的时候,我看着你喂它吃饭、喝水,每天给它洗澡、梳毛,跟它聊天,有时候坐在电脑前没有写作的时候都会看着它发呆,我似乎有种感觉,如果它不是一只猫儿,而是一个女人,你会很幸福了。你知道吗?笙,你每次望着幺儿发呆的时候,它也是在看你的。”雅妮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平静而理智的。她向来是冷静、知性的女子,从来不会无理取闹,从来不会蛮不讲理。因为,她的素质和涵养不允许她做那么没营养且不解决问题的事情。
金笙站起身,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位几乎完美的女朋友,她是最了解、最包容自己的女子,她是自己见过最美丽、最能干也最聪明的女子,她是世上最通情达理,温柔贤淑的女子。然,自己竟然没有疯狂的爱上她,如她爱自己那般。

 

 

 

 

 

 

 

“雅妮,你为我付出很多心思。”金笙箫的温暖和煦。
雅妮笑了,“是的,但我至今不能预料和你会是什么结果。好了,不说了,我为你准备了早餐,你该吃饭了。”
“谢谢!”
雅妮笑笑。笑他至今还跟自己这么客气,甚至不会主动用更亲密的方式表达他的谢意。聪明如雅妮,她知道那是因为金笙没有爱她那般炙烈的缘故。

幺儿每天看着金笙与雅妮的生活。渐渐的心情由焦急、无助变得平静、淡然。雅妮不同于芊莹夫人般心机深重、心狠手辣,但雅妮是一个有力量的女子,她是那么柔弱又那么坚定,她为金笙做一切事情,却很少言语。
金笙早晨起床,喂过幺儿,便起身进浴室洗澡,如往常一样,浴缸中有雅妮为他准备好的热水、旁边搭着干燥清香的浴巾,金笙淡淡一笑,打开淋浴,迅速洗个战斗澡,杂志社在催稿子了,他根本没有时间泡浴缸。洗完澡走进厨房,桌上摆着雅妮早起准备的早餐,是雅妮最拿手的抹茶土司、抹茶优酪乳和新榨的鲜橙汁。金笙看到雅妮留在餐桌上的便签,每天用不同颜色不同花色的便签给金笙留言,是雅妮的习惯,虽然都只是些日常的嘱咐、关心,仍让雅妮觉得生活无限温馨、美好,充满情趣。金笙看着便签:
笙:
我走时你还沉睡的像个婴儿,浴缸放满热水,早餐都是新鲜的,你记得全都吃完,才有精力赶稿子。张编辑今天一定会来催稿了,你就说我的插画部分还没有完成,要拖两天,他不会为难你的,我今天约见了杂志社的总编谈我们下一部小说的事情,不能在家里陪你了,中午前会赶回来做午餐给你。记得想我哦!

金笙其实对这些精心制作的西餐早点不是太感兴趣,只是碍于雅妮总是不厌其烦的为他做,也只好勉强吃,金笙仍是偏爱中餐的。但是,雅妮总是说她的配餐营养均衡,对健康有好处,也是一片好意的。金笙无奈的笑着摇摇头,喝了杯橙汁,看了看抹茶土司,拿起一片又放下,着实没有什么食欲。
那张便签纸就那样被遗弃般的静静躺在餐桌上,等待被丢进垃圾桶。
金笙坐回电脑前,望住幺儿发呆,从幺儿住进他的生活,这就成了他的习惯,如果雅妮不说,他自己还没有发觉,不知不觉,幺儿已经住进他的心里,他牵挂幺儿甚至胜于雅妮,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情愫,又像是等待多年的夙愿。只有在对这幺儿那双清澈忧郁的眼睛时,他才能感觉到心情平和、安宁、踏实,即使望着幺儿发呆,都能够让他思如泉涌,灵感迸发,这是雅妮给他的束缚、周到的生活所无法达到的效果。多么神奇!
指尖流转,字符纷飞于键盘间。金笙正为小说作结尾时,张编辑的电话追命般的响起。
“你好!张编。”
“我的金大公子啊!”张总编干这行多年,是催稿高手,早把自己装孙子这套功夫练得出神入化,让作者们听到他的苦口婆心就没了办法,“你们的稿子已经拖了一星期!不能再拖了啊!今天,雅妮小姐已经来杂志社和我们总编谈下一期的合约了,她刚见了我说她的插画部分还没有改好,要三天后才能交稿,拜托您帮忙催一下雅妮小姐吧!”
“你下午来拿稿子吧。”金笙淡淡地回答,手指没有停下敲动键盘的动作,“雅妮的部分早就已经完成了,是我的部分拖了太久,不过今天上午就能截稿了,你下午可以来取稿子。”说完,金笙挂断电话,继续敲打键盘。雅妮估计得不错,如果在往常,剩下的部分金笙是需要三天才能完成的,但是,这几天对着幺儿,仿佛脑子里有许多情节流转,像亲身经历过,又像一场梦,但清晰可见。于是灵感大增,一气呵成。
雅妮赶在午饭前回家, “笙!”雅妮兴高采烈的进屋,“我回来了。”
金笙起身接过雅妮手中大包小包的食材,“买这么多材料,要做大餐吗?”
雅妮笑得神秘:“是呀!有好消息?”
金笙微笑:“你从未将坏消息带给我。”
雅妮也轻笑出声,是的,事业上和生活上的烦恼,雅妮是尽量不会带回来打扰金笙的,他是专注于创作的人,仙风道骨,甚至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在雅妮心里,金笙只适合呆在温室中被照顾,然后专心创作出最唯美的作品。
金笙明白雅妮的心思,也许是最初的印象造成了雅妮一直以来对他的误解,其实以前他只是对一切都不在乎,于是不关注也不用心去做,没想到这反而让雅妮以为他没有自立生活的能力。而雅妮是外表柔弱,内心坚持的人,她认定的事情就会做下去,她要好好照顾金笙,就会把他照顾得细致入微,让他没有插手的机会。多年来,金笙也习惯了承受这一切而不说破。既因为,雅妮觉得这样做是幸福的,也因为,金笙觉得没有必要破坏掉雅妮的这份幸福。
“合约谈妥了吧?”金笙一边将材料放入冰箱,一边轻描淡写地问。
“嗯,”雅妮点头,“过几天你结束了这一部,我们就可以着手讨论下一部了。今天我特意买了这么多好料,给你做顿好吃的庆祝!”
“是应该庆祝的,”金笙笑了,“我已经完成了这一部,通知了张编下午来取稿子。”无疑,金笙的笑是迷人的,不然雅妮不会痴痴的望着他,不记得要说什么。
“噢!”雅妮回过神来,脸微红,害羞得说:“怎么这么快?突然的灵感?”
“是的。”
雅妮的注意力被桌上的便签纸吸引,脸上划过一瞬间的黯然神伤,它还是像以往的那些一样,被金笙遗弃在桌上,等着雅妮自己回来扔掉它们。雅妮把这种交流方式想得浪漫而神圣,她认为这是她对金笙的一片心意,如果金笙亦有情于她,他就会很珍惜这些传情达意的美丽便签,会好好收藏他们,待日后拿出来翻看,将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然,金笙从来就只把它们当成一张便签,从未留下过一张,每回雅妮都觉得既然他还没有在意,那么它们就只是一张便签,没有任何意义,看过了就是垃圾,扔掉毫不可惜,而她也只是默默地继续付出,等待着,等待着有一日金笙珍惜起来。
失望的神情就那么一闪而逝,雅妮迅速恢复笑容,快得让金笙没有察觉到她一刻的不开心。她将水果放在桌上,顺手将便签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动作那么干脆利落,没有半点不舍。是的,如果金笙不在乎,那么它就是一张废纸,只应该被扔掉,没有必要留下来徒增伤感。凡事都只能向前看。
然,雅妮的心不是不痛的。时光荏苒,转眼间,她跟了金笙已经三年有余,一个女人的青春,是不是能够三年再三年的等待下去,等待一段未知的结局?雅妮是那么聪明,她明白金笙的心里装着另一个任何人都进不去的世界,那里才是他真正的爱。雅妮原以为,穷她整个青春的无私奉献,能够住进他的家,也能够住进他的心里。然,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金笙陌生如昨,而她自己已经迷失了自己。我还能不能继续欺骗自己下去?雅妮最近不断地问自己,即使我守得住金笙的人,我是否能够说服自己傻一点,甚至装傻一点,不去计较他的心,而这样和他守过今生?答案是那么呼之欲出,雅妮是多么冰雪聪明,多么至情至性的女子,她可以为了追求自己所爱无私奉献,自然不能够委屈自己拥有一颗空心,她知道,那样她宁可一个人,守住一分思念

                                                                                (未完待续)
August 19

寿司宴

就快要离开烟台去杭州工作了。心中纵有万千不舍,也总要挥泪告别的。总不能放弃这么好的工作机会,在家里闲着让父母养。临别前,特意向妈妈和姐姐学了几手出门在外照顾自己的技能。这头一条就是做饭。我原来就是会做饭且喜欢烹饪的女子,然,一些地方特色菜式,还要学习。
这次就跟姐姐学习了寿司的做法。味道真得不错,大家瞧瞧卖相如何。
这一餐的主要菜色有:鳗鱼寿司,火腿寿司,烤虾,水煮虾,辣根海带,可乐鸡翅,红烧肉棒,木耳菜鸡蛋汤。主食:鱼籽米饭。
呵呵!一餐大家吃得都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最终要学会了一道新菜——寿司!在吃的时候,心里想到一个人,突然很希望他能够尝到我亲手做的美味~~~~
 

晓琳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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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ests
I do not know whether I should believe in "forever" , but I still imag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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